对于第一次在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需要您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并请将此资料经贵公司盖章后,送至基地服务大厅窗口处。
在您完成付款后,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根据您要求的发票类型开具发票(其中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您提供相关开票资料,详见“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问题说明),并请您于2个月以内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收付费窗口领取。
特别提醒: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法律规定的认证期限,请您务必及时领取,如因您未及时领取发票导致的损失,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请至北仑集运基地后勤区保安岗亭处,联系保安师傅,经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供有偿开门服务,并向客户开具收款凭据。
租赁房间到期7日后尚未续费的,系统会自动断房间电源。
退租手续办理结束后,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钱款汇至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如超期未到账,请拨打电话0574-86784755询问。
不可以,所以请各位客户认真仔细保管好各种发票及单据,避免私下转让房间使用权,造成保证金退款障碍。
1、请自行清扫房间,所有设施恢复原样。
2、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卡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填写相关单据。
3、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提交市场部出具的单据,并随相关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房间。如屋内设施完好,房间整洁,同意退租。如有损坏,由租户自行维修或照价赔偿后方可退租。
严禁客户在未经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同意及办理变更手续情况下,个人私下转让房屋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确实需要变更房屋承租人的,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如是原承租人为个人,请携带原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原件、发票及保证金收据原件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2、如原承租人为公司,请经办人携带公司开具的转让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原租赁合同原件、发票及保证金收据原件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办理办理变更手续。
如无重大房屋设施问题,未到期宿舍原则上不可以做变更处理。
1、请先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洽谈,并签订入驻合同。
2、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大厅收付费窗口完成各项费用缴纳。
3、至北仑集运基地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完成屋内物品清单确认签字后,领取房卡或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