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运基地停车场挂板处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撰稿人: 佚名

尊敬的集卡司机朋友:
       按照停车合同中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乙方承诺在甲方内不进行车挂分离,如擅自分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近期我司将对基地停车场中车挂分离的挂板进行集中处理,现我司对场地车挂分离的挂板进行公示:
无效挂板信息:浙B86TT、浙B83WM、浙B8BC2、浙B67C8、浙LB339、浙B861Y、浙B8798、浙B8B1L、浙B89SF、浙B8957、浙C0128、浙B0Q13、浙B89WR、浙B8GR3、浙B8YY3、浙B8YH1、浙B2825、浙L0351、浙B8AA7、浙L2275、浙B876P、浙B66Y6、浙B86WJ、浙B68WL、浙B8H01、浙B6R02、浙CD161、浙B5J10、浙B80Q9、浙LC096、浙B81T0。
有效期挂板信息:浙B8HY0、浙B89KM、浙B8FE6、浙B8VG5、浙B86NL、浙B8HU9。
       请涉及以上挂板信息的车主于2017年12月4日前自行处理滞留在场地内的挂板,逾期由此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市场发展部电话:86784752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