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后勤区租户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诉求,经统筹考虑,将对原有电动车棚(B幢天井位置)进行扩建,并将现有充电设备改造升级为智能充电设备,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自11月1日起,智能充电执行1元/6小时/次的充电收费标准,请自觉遵守和维护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相关管理规范。
特此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2021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9-30 撰稿人: 佚名
为满足后勤区租户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诉求,经统筹考虑,将对原有电动车棚(B幢天井位置)进行扩建,并将现有充电设备改造升级为智能充电设备,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自11月1日起,智能充电执行1元/6小时/次的充电收费标准,请自觉遵守和维护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相关管理规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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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