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
优惠内容 |
优惠截止时间 |
政策一 |
老车带新车,老车停车费减100元/月 |
2017年12月31日 |
政策二 |
停满10辆,可免费再停1辆新车(10辆以上按四舍五入计) |
2017年12月31日 |
政策三 |
集运基地注册企业自然年度主体税种每缴纳1.8万,即可享一辆车600元停车费减免 |
2017年12月31日 |
政策四 |
企业在集运基地加气量200吨及以上/年且满足协议日均停车数,每20吨可享800元的停车费减免 |
2017年03月31日 |
备注:以上优惠政策到期后视情况顺延。
优惠政策运用举例:
一、基本情况
A企业注册在集运基地,目前有25辆老车停在集运基地,满足全年协议日均停车数且加气量为240吨,带入10辆新车,又免费停入3辆新车,2016年度主体税种纳税额45万。
二、享受优惠后停车费用计算
(一)费用支出
1、老车一年停车费=25辆*1500元/季*4季=150000元
2、新车一年停车费=10辆*1500元/季*4季=60000元
3、一年费用小计=150000元+60000元=210000元
(二)优惠减免
1、政策一“老车带新车”一年可优惠=10辆*300元/辆/季*4季=12000元
2、政策二“满10送1”一年可优惠=免费再停3辆,具体体现在第(三)点中
3、政策三“纳税关联”一年可优惠==45万/1.8万*600元=15000元
4、政策四“加气关联”一年可优惠=240吨/20吨*800元=9600元
5、年累加优惠额=政策一+政策三+政策四=12000元+15000元+9600元=3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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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三)优惠后每月每辆车实际缴纳停车费
(210000-36600)元/(25+10+3)辆/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