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16号)
《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9月26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16号)
《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9月26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特制定《宁波市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周剑峰,联系电话:0574-89189023。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
机构全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机构简称: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0571-87809518 监督电话:0571-87809518
邮编:310009 网站地址:http://jtyst.zj.gov.cn/
机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按省政府公告要求)
甬交发〔2020〕77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市交通执法队、市高建中心、市公路运输中心、市港航中心、市交通工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明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建设行业管理责任,现将《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1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管局属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局机关各处室:
《2020年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交通局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